申请人技能测试
这项政策的目的是为那些希望对可能的就业候选人进行技能测试的部门和办事处制定适当的准则。
政策声明
大学致力于招聘具有不同背景、具备实现我们目标所必需的资格、价值观和潜力的优秀人才。招聘政策阐明了合理的做法,以确保实现这一目标,并将大学面临的风险降至最低。
政策的原因
这项政策的目的是为那些希望对可能的就业候选人进行技能测试的部门和办事处制定适当的准则。
谁受此政策的约束
教职员工
政策
为确保使用就业测试不会对任何候选人的就业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违反《平等就业机会法》,人力资源厅必须批准用作雇员选择标准的所有就业前测试。人力资源厅将对测试进行评价,以确定它是否能预测职位要求说明的重要内容,或是否与之有重大关联。就业测试只有在直接评估申请人在履行规定职责时预期使用的相同技能时才被认为有效。
招聘部门和/或学校只能在那些人力资源部门不进行类似测试的领域进行批准的就业测试。如果某个职位空缺的就业测试不被批准,招聘部门或学校不得对任何申请人进行测试。
定义
此策略目前没有与之关联的定义。在定期政策审查时,将对这一领域进行评估,以确定是否需要补充政策的额外信息。
程序
招聘部门将在工作申请中附上任何工作测试的建议,并解释所测试技能与工作绩效所需技能之间的关系。
形式
此策略目前没有与之关联的表单。在定期政策审查时,将对这一领域进行评估,以确定是否需要补充政策的额外信息。
相关信息
此策略目前没有相关信息。在定期政策审查时,将对这一领域进行评估,以确定是否需要补充政策的额外信息。
文档历史
- 最近审核日期:2018年5月31日
- 最后更新日期:2018年5月31日
- 政策发放日期:
谁批准了这项政策
简·费舍尔,就业、雇员和劳动关系主任
联系人
-
联系
-
516.877.4970
-
Levermore大厅203
-
联系
-
516.877.4970
-
Levermore大厅203